晨雾薄如轻烟,正被初升的日头一丝丝抽去,虹涧镇的泥墙茅顶,在晨曦中逐渐露出轮廓。
一道背著竹篓的身影,从轮廓中走出,向著小镇边缘走去。
“阿宗,起这么早,吃过饭了吗?一会去嬢嬢家吃点。”
“吃过了,嬢嬢。”
隱隱绰绰的交谈声响起,而又迅速淡去。
这样的对话,邹朝宗几乎每天早上都会经歷,恰如他每天都会去割猪草。
雾潮的衝击,对虹涧镇要小得多。
雾潮退后,除了头两天,镇妖司派人过来挨家挨户搜查一遍之外,日子迅速回归平静。
邹朝宗也延续著之前的计划。
在晨雾尽散之后,他也悄然来到了小镇的边缘。
这是一处断崖。
准確的说,小镇四周都是断崖,高耸的山崖,拦住了大部分妖物,也標记了雾区的范围。
站在断崖边,极目眺望而去,山崖下,云靄涛涛,偶有一两只参天巨木,仿佛沧海暗礁,藏於汹涌波涛之中。
邹朝宗深深吸了一口气,嘬唇轻轻一吹,断崖下,迷雾涌动,少顷,密密麻麻的黑潮,顺著崖壁,蜂拥而上。
没多久便在他眼前聚集。
这些都是通过诡术血嗣创造而出的血嗣鼠。
“一百一十三只,少了八只啊!”
邹朝宗略一感应,便立即察觉出数量的变化。
心里对此波澜不惊。
按理来说,以他的精神力,根本无法控制如此数量的血嗣鼠,事实上,他也確实控制不了。
但控制不了,不代表无法召回。
诡术血嗣副作用之一,就是血嗣造物对主人鲜血有著源自本源的渴望。
因此越强大的血嗣越容易噬主。
在他看来,这並非弊端,反而是好处,因为这意味著血嗣造物不会走远。
他利用这一点,短短大半个月,便创造了一支血嗣鼠军团,当成牲畜散养,专门用来收集血气和灵气。
效率比灵毒鼠不知高了多少倍。
最关键的是,这玩意儿可以重复利用,不像灵毒鼠完全就是一次性耗材。
他蹲下身子,伸出手臂,张开五指。
血嗣鼠们挨个排队而来,咬住他的手指,有细小的血源虫从血嗣鼠嘴中冒出,涌入他体內。
同时,亦有新一批血源虫从他身上冒出,钻入血嗣鼠体內。
一炷香后,完成血源虫交换的血嗣鼠,又乌泱泱的顺著山崖钻了回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