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刚从高中毕业那一阵子沉迷游戏,于是兼职打零工买了不少卡带。到手之后最多玩了四五个游戏,也没玩完。
闲置积灰到大学开学,迫于经济原因,这个“可以不玩但不可以没有”的心态才遭受现实破击,转了二手回血。
而卧室里的书桌椅也是当初类似心境的产物。
抱着工作闲暇之余还能读读书、考考证的自信,购置一套,摆在角落。结果贪便宜,桌子买小了,坐着办公也浑身不舒服,尤其在卧室里自带懒惰BUFF。
于是居家办公的地点转移到客厅。读书就更不用说。又要应付前任,又要努力当牛马在大城市站稳脚跟,没精力。
考研的选择自然而然延后。升学早就不是主要目标之一。
要是哪天有钱有闲,指不定还有心情试试重返校园。
不过,我又想,有时候东西留着也不是完全没用。起码现在就被这位室友拉高了使用率。
脑子里无端的念头闪得七七八八。我盘腿坐床,托腮瞧着不远处斜对的人,偷偷围观专业护理。
杀手眼皮一抬,瞥来两眼。随即坐在椅子上转了个方向,背对我。
“……”我看着他黑漆漆的背影,抽抽嘴角。
这都不让看,小气。
心知肚明这人是纯心逗我玩,我也懒得理他。把手机放到床头柜上充电,我拿起下午顺手也放在上面的推理小说,靠到床头继续读。
我看书的速度向来很快,何况只是剧情流。刚买来的那两天看了五分之一,下午就翻到一半。
等身侧的床单传来下陷感,肩旁有谁探来一个脑袋时,我已经读完剩下内容的二分之一。差不多到线索齐聚,伏笔收线,人物矛盾即将迎来最后一段爆发转折的地方。
余光里是里包恩的黑发、小鬓角与一小片侧脸。
翻下一页。
我嘞个,这个重要配角怎么死了?翻回上一页。
肩膀边上的某个脑袋轻哼一声,指点江山:“他能成为最后一个被害者,实际上也是他自己害的。”
我倒是不意外里包恩看过。塞在书架和各个柜子里的书籍报刊杂七杂八,他本来就闲,时不时都会扒拉一下看。
确认完确实是死了,翻回去接着读。
“你都看完了吗?”我顺口接话。
里包恩:“嗯。”
我:“当时看完怎么没说读后感。”
里包恩欣然道:“其实这个凶手的作案动机没有主角猜得那么复杂,单纯就是——”
我冷酷且迅速地捂他嘴:“没让你现在说。”
反正被这么打搅一下也看不进去了。我记了页码,单手合上书放一边,转过头。
轻捂在里包恩嘴前的手松开,继而又屈起手指,半扣住他下颌。像抓着只小孩要检查蛀牙那样,拇指抵在下巴正中心。
我垂下眼,仔细看了看保镖的嘴唇状态。
唇形还挺好看的,下唇稍厚一点,整体饱满,唇纹浅。没表情的时候嘴角总是沉沉地往下掉。
此人倒也是天生的臭脸综合征。只有小时候有小猫嘴,笑起来可爱。
是人就难免受季节天气影响,还是有些干涩泛白。
这种状态几天不管就该开裂了。
平时也没见他会花心思做皮肤管理。从游轮回来后,倒是有在卫生间发现了崭新的剃须膏和男士爽肤水。应该会剃剃胡茬,顶多洗干净脸,别的一律不在意。
显然作为一个有品位的黑手党杀手,里包恩没事也会挑点好闻的香水用。但一切的精致管理仅限于此。
能帅就再帅点,对我眼睛好。
男人被我捞着下巴看,目光落在我脸上,倒也没说话。黑黢黢的眼睛与往常一般沉着莫测。
我很快再松开,回身去哗啦啦翻床头柜的抽屉。
掏出一小盒唇膏。
第一次和里包恩逛超市时随手挑来,牌子没仔细看。无色无味型,用手指挖来抹的款式。被我用得只剩小四分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