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清濯向来是一个公平的人,他对叶蓁有着超乎寻常的占有欲,他现在能够平静的直面并且良好接受这件事,他喜欢她,或者更明晰一些。
他迷恋她,她的一切都令他深深着迷到眩晕的程度,他介意任何落于她身上的目光。
那么,公平相对,大小姐也应该介意别人落在他身上的目光。
同样的,大小姐也会介意别人觊觎他,嫉妒那些看向他的视线。
这样的想法让他感到由内而外的喜悦。
但是陈清濯并不能确定,大小姐对他的喜欢有没有那么深重,如果没有,应该是他还不够好。
他深知每天嫉妒那些人有多么烦躁以及浪费时间,而他的义务核心是哄大小姐开心,所以洁身自好是他最起码需要做到的,避免大小姐因为他而产生那些没必要的烦恼。
虽然她适时的吃醋带来的快感令他有些欲罢不能——
是的,他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那样的感觉更为贴切,应该可以被称之为快意。
陈清濯继续解释。
「在暮色工作,只是生活需要。」为了赚钱,这家酒吧的老板给工资十分慷慨,工作也很轻松,对他来说不干白不干,虽然有一定的困扰。
他讨厌被人注视。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打扰,洁癖不仅仅表现在触碰上,包括一些无形的冒犯。
「我没有特意看过她们任何一个人。」他的视线不会落到他们的面孔之上,不论男女。
就连叶蓁身边的女性朋友,他都没留下什么记忆,微薄到只能够保证倘若她们出现在他面前,他能认出来。
但要他此刻形容她们的样貌特点,他确实描绘不出来。
不像对于叶蓁,他甚至可以清晰的记得她锁骨偏右侧连接肩膀的位置,有一颗小小的痣,她嘴唇漂亮的形状纹路,她凑近他时头发丝扫过他留下来的香气,他都记得无比清晰。
第139章可惜他那时候不太识好歹
哦。
对大小姐那个叫谢沅的前桌记忆可能稍微深一些——
她每天都像离开叶蓁就不能独立生活一样同叶蓁黏在一起,惹人烦的厉害,他很难不去记住。
比起那些无关紧要的人,曾经同叶蓁过分亲密丶或者觊觎过她的人,他会记得更久,这样才能在下一次见面对他们有所防备。
他不能容忍任何一个隐患在叶蓁身边。
他厌恶那些该死的可以称之为撬墙角的行为。
叶蓁打断了他的想法,「我也没问你啊,解释这些做什么?」
陈清濯静了两秒,说,「我以为你想要听。」
「……」
叶蓁发现他总是能用这种一本正经说话的样子哄到她,她故意做出来生气唬他的表情都快支撑不住了。
没有比这再直男的话了。
好吧,叶蓁还真就吃这一套。
她抬起下颌,露出那种惯有的蛮横骄矜,是陈清濯最喜欢的样子。他会想起蹲在猫爬架上舔着漂亮毛发居高临下睥睨人类的波斯猫,高高在上的令他想要匍匐在她裙下,「给我调一杯。」
叶蓁在夏天里最喜欢吃的水果就是水蜜桃,脆脆甜甜。
陈清濯对她的喜好几乎了如指掌,几分甜,微妙的口感,不知道哪个时刻就已经牢牢刻在心里。
即便他们还没有完整的在一起度过一个夏天。